OSU簡介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ffshore Securities Unit , OSU),參照現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 , OBU) 相關稅制規定訂定租稅規範,特許證券商得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OSU以吸引海外資金回流,有效運用本國證券母公司資本及信用, 擴大國際金融及證券業務參與者的規模。
服務對象
  • 中華民國境內專業投資人
符合「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之投資人。
專業機構投資人: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 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貨服務事業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機構。
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台幣五千萬元之法人或基金。 但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其財務報告免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並以書面向受託或銷售機構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一)
提供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單筆投資逾新台幣三百萬元之等值外幣,且於該受託、 銷售機構之存款及投資(含該筆投資)往來總資產逾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並提供總資產超過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聲明書。
(二)
投資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或交易經驗。
(三)
投資人充分瞭解受託或銷售機構受專業投資人委託投資得免除之責任,同意簽署為專業投資人。
簽訂信託契約之信託業,其委託人符合第二款或第三款之規定。
  • 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
  • 持有外國護照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之個人。
  • 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
  • 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法人。但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分支機構不在其內。
  • 中華民國境外之政府機關及金融機關。
  • 業務特色
  • 一站式購足服務
  • 面對全球產品
  • 資金操作靈活
  • 外幣間即期外匯交易及匯率衍生性商品交易
  • 帳戶保管業務
  • 辦理客戶委託帳戶保管業務
  • 境外客戶租稅優惠
  • 利息及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免予扣繳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