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证券业务分公司
客户申诉处理流程

国际证券业务分公司客户申诉处理流程
为强化本公司对财富管理客户之服务质量,对于受理客户申诉之管道、内部调查处理程序及响应方式将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客户申诉之管道:

客户得透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亲临本公司等管道进行申诉:

财富管理、外国股票、外币计价基金
886-2-2181-8086
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2号14楼
凯基证券财富管理规划部 收
衍生性金融商品_股权
886-2-2181-8766
台北市中山区明水路700号9楼
凯基证券衍生性商品部收
衍生性金融商品_利率、信用
886-2-2181-8862
台北市中山区明水路700号9楼
凯基证券债券部收
外国债券
886-2-2181-8862
台北市中山区明水路700号9楼
凯基证券债券部收
国际承销
886-2-2181-8153
台北市中山区明水路700号3楼
凯基证券资本市场部收
外汇
886-2-2181-8841
台北市中山区明水路700号9楼
凯基证券债券部收
二、内部调查处理程序:

本公司将就申诉事项指派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相关主管,由主管视案件状况进行处理及改善,并于下述期限回覆申诉客户,若客户以匿名或非真实姓名方式提出之申诉或检举,本公司不予​​受理。

三、回应方式:

本公司于收受申诉案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以电话、网路、传真、邮寄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回覆处理情形。

四、

如申诉客户不接受本公司回复之处理结果,得向第三公正机构(如:中华民国信托业商业同业公会、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中华民国期货业商业同业公会、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或其他依法成立之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调处或其他相当程序。 请注意,国际证券业务之客户非属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所定义之金融消费者,故争议不适用金融消费争议评议程序。